关于本科生线上申请缓考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的通知

时间:2024-06-11浏览:11设置

各本科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课程流程管理,从本学期起,期末考试课程的缓考申请不再通过OA办理,因特殊原因确需办理缓考的同学可按照以下流程在本科教务新系统进行线上申请缓考:

一、申请流程及审批环节为:

因病申请缓考:学生提交申请(附相关就医材料)-任课教师审批-开课单位审批-学生所在院系审批-教务处审批

因考试时间冲突申请缓考:学生提交申请(附冲突考试的时间安排)-任课教师审批-开课单位审批-学生所在院系审批-教务处审批

确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办理缓考的同学,请向所在院系教务老师咨询确认。

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视为缓考申请通过。学生、任课教师、院系管理员均可在系统中查看到审批状态。

如果开课单位即学生所在院系,则开课单位及学生所在院系只需审批一次即可(系统会自动判断)。

二、成绩录入:

1.如果在任课老师录入成绩之前缓考审批通过,则成绩录入界面中,该生成绩栏将自动显示为“缓考”,任课教师可以正常提交成绩;

2.如果在任课老师录入成绩之前缓考审批未获通过,则成绩录入界面中,该生成绩栏将显示为空白,任课教师可以根据该生情况录入成绩并提交(如未参加考试则选择“缺考”,如参加考试则正常录入成绩);

3.如果在任课老师录入成绩之前缓考审批仍在进行中,请任课老师在录入成绩时暂不提交对应学生的成绩。若后续缓考审批通过,待成绩状态更新为“缓考”之后,再提交该生成绩;若后续缓考审批未获通过,待该生成绩栏显示为空白后,任课教师可以根据该生情况录入成绩并提交(如未参加考试则选择“缺考”,如参加考试则正常录入成绩);

4.如果任课老师发布成绩之后有调整申请缓考学生的成绩结论的需求,则需按要求申请成绩修改。

二、 申请缓考注意事项

1.学生因病或考试时间冲突等原因而不能参加考试的,必须在考试前到所在院(系)办理缓考手续;因事一般不批准缓考

2.因病缓考者需附医院出具的挂号单、病历、收据、病假证明(注明病假起止时间),且病假日期应与考试日期吻合;因考试时间冲突缓考者需附时间冲突的这两门课的考试安排。

3.未办理缓考手续而不参加考试的,以及参加考试但不上交试卷的,均按旷考处理,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录,并不得参加补考。

三、其他

1.已在OA上提交缓考申请的,可以继续完成OA缓考流程,无需再在系统里重新提交缓考申请。

2.学生、教师、管理员端(开课单位及学生所在院系)操作方法请见附件指南。)

教务处

2024611

附件1学生端-缓考申请.pdf

附件2教师端-缓考审核.pdf

附件3管理端-缓考审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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