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 访问学者
时间:
2016年05月04日
来源:
上海集训部
波兰访问学者
领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福建
申请工作签证的要求
波兰签证需进行网上电子注册预约,填写表格后签字打印,并连同其他签证材料一起送交上海领事馆。(提示:去签证时最后一页必须打印,否则预约无效)
预约网址https://secure.e-konsulat.gov.pl/
领馆咨询电话:021-64339288转106或116分机
材料要求:
1、签证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并签名,所有条目均需填写,不空项)
2、2寸白底正面彩照(两张);
3、护照原件(护照有效期须长于计划离开申根区的日期至少三个月以上,必须包含至少两页空白签证页,不包括备注页)及一份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附所有页复印件
6、旅行医疗保险(保险必须覆盖申请人计划在申根成员国入境,停留或转机的所有时间段)
7、邀请函原件
8、有效工作许可(邀请方办理)
9、单位回聘证明
10、机票订单(集训部提供)
11、基金委奖学金证明。
注意:申请人须本人到使馆提交签证申请。
使馆有权在任何时间要求申请人提供附加材料。
中文文件必须翻译成英语,所有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波兰领馆工作签证材料要求:http://www.msz.gov.pl/zh/p/szanghaj_cn_k_zh/consular_information/work_visa/
访问学者是否按工签申请,请自行与使领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