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学生
美国学生
申请非移民签证时,需要上传一张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数码照片,以便完成并提交DS-160表。去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面谈当天,也需要随身携带此照片。您去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面谈时,还将对您进行指纹采集。
所有签证申请都必须从登陆网站http://www.ustraveldocs.com/进行在线登记,或通过预约中心进行登记而开始。在没有登记前,您无法支付申请费用,也无法预约面谈。当您已经在http://www.ustraveldocs.com/网上系统登记后(或通过预约中心),并获得了一参考编号,您也可选择用银联借记卡在任一中信银行取款机上支付,或者在任一中信银行分行柜台现款支付。
注:网上缴费的留学人员需要在交费后获得CGI号码,并携带护照和身份证去任意中信银行网点办理收费凭证,以此凭证可作报销
一、签证时必须的材料:
1、有效护照。
2、邀请信原件。
3、DS-2019表或I-20表原件。
4、160表格确认页。详见http://ceac.state.gov//genniv。
6、纳sevis费收据原件(原件或电子版打印件都可)。
7、基金委奖学金证明
如资助金额达不到邀请方费用标准的,差额部分需要由留学人员自行负担。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存款的银行证明(中英文对照或英文件),要求如下:
1)此件需要到银行办理。
2)存款可以是人民币或者美元。
3)如银行证明为申请人父母姓名,还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及父母同意此费用由申请人在国外使用的书面说明信。
8、照片:需1张彩色照片。
二、建议准备以下材料(仅供参考):
1、个人简历(打印件)中、英文。
2、出版物清单(打印件)。
3、研究/学习计划:在美期间计划好的学习或研究工作的详细信息。
4、国外导师简介及往来邮件。
5、在中国有牢固约束力的证明: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它方面约束力的文件,以帮助您证明您在美国短暂停留后有意愿返回中国。如:家庭照片若干张;户口本原件;房产证明;学校在读证明信或单位证明信等。
6、出国研修证明(有出国留学经历的可出具)。
7、各类证书(如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
三、关于SEVIS费用的缴纳方法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最近宣布开始执行“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收费。自2004年9月1日即刻生效起,每个被颁发I-20或者DS-2019首份表格的申请人有责任在申请签证前支付这笔费用。由美国政府资助的申请人则被免除支付这笔“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费用。大部分继续学业和访问的学生与交流访问者也将不必支付该项费用。
“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付费目前为180美元(J1类型)。某些短期交流访问者将减少费用,仅支付35美元。所有必须支付“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费用的申请者同样也要填写I-901表格。该表格可以通过http://www.fmjfee.com/互联网网站在线获得。
目前,“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费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信用卡在互联网上支付http://www.fmjfee.com/,填写电子I-901表;
2.“西联国际汇款”支付。可拨打西联汇款国内咨询电话:800-820-8668,021-33104699或登陆“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网站:http://www.ice.gov/graphics/sevis/i901/wu_instr.htm/咨询;
“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I-901收费由美国国会授权,以支持收集和管理在美外国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的自动系统,保证他们维持在美国的合法身份。欲知更多有关“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收费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网站,地址是http://www.ice.gov/sevis/。
“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项目办公室联络电话:1-800-893-4829或1-785-330-1048;电子信箱:SEVIS.Source@dhs.gov
四、办理赴美签证,美方不要求申请者提供体检证明,可不办理体检。
五、签证所需时间:视面谈情况由签证官决定。获得签证后可在最后取机票同时持中信银行“业务凭证/客户回单”来我处报销(仅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SEVIS费用自行承担。
六、关于赴美保险:请按照邀请方要求办理或咨询国内大型保险公司。
七、美国使馆领区划分
根据大使馆通知:申请人可以在他们常驻地领区申请签证,或选择上一个月平均等待时间较短的其它任一领馆。请联系预约中心以取得最新的等待时间信息。
八、代传递项目(免面谈)
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已与中信银行合作,提供通过邮件递交签证申请的便捷渠道。“代传递项目”适用于想更新当前有效的或过期不久的美国非移民签证的申请人。
代传递项目的要求:(2012年2月10日更新):
1、您之前的签证类型是B(短期商务/旅游);C1(过境);D(船员或空乘);组合C-1/D;F(学生);J(交流学者);M(非学术类学生);或是O(特殊才能访问者);
2、您申请续期的签证的类型和之前获签的签证类型要一致(例如,您上次获签B-1/B-2,您再次申请B-1/B-2);
3、如果您申请F-1或J-1签证,您未更换学校或项目;
4、您之前的签证在过去四年内过期,或者仍然是当前有效的;
5、如果您申请续签F-1签证,之前签证上含有“CLEARANCE RECEIVED”字样,并且签证在三年内过期;
6、自您上次签证签发后没有据签纪录;
7、在申请签证时,您本人身处中国的任一领事区。
8、你上一次的美国签证可以不必在中国签发。
如果您申请续签的签证类型不在上述第一条列出的范围,你之前的签证必须仍然有效或在一年内过期,并且您必须申请的是同一类型签证。另外,申请非上述类型签证,还有之前签证含有“CLEARANCE RECEIVED”字样的申请人不能使用代传递,必须预约到领馆面谈。
某些使用代传递项目的申请人将仍然需要在领事馆采集生物指纹或进行签证面谈。当您向中信银行提交您的代传递项目申请时,将会为您提供一个比较便捷的进入领事馆的时间。这项规定适用于以下申请人:
签证上含有“CLEARANCE RECEIVED”字样,或您在之前签证签发面谈时没有留取十指指纹。
为F,M或J类签证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交:
1、您的I-20或DS-2019的复印件。
2、您最新的学校成绩单的原始版本。
3、如果您已被授予选择性实习训练状态,请提供您的选择就业授权文件的复印件。
4、一份完整的简历或履历表,需包括:(1)具体学术,企业,研究,或学习兴趣; (2)完整的教育背景,包括大学/机构名称,地址,学习项目,所获学位,学习专业,及出席日期; (3)目前的雇主或职位和所有过去的雇主,包括街道地址,电话号码,主管姓名,就业日期,具体描述你的工作职责以及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使用的产品或技术。
5、如果你的求学历史是复杂的,或您学籍曾经有无效的阶段,或您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解释,请提供一封简短的说明信。
6、请注意,如果换了学校或者项目,或者正处于申请换学校和项目过程中的学生,不适用代传递项目。为避免签证官在审阅您的申请材料时产生任何误解,您必须在面试时向签证官明确阐述学习计划中的任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