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 访问学者
时间:
2016年05月05日
来源:
上海集训部
管辖区域: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1市3省)
签证申请以户籍管辖领馆申请为原则。
韩国驻沪总领馆签证申请指南页:
PDF版签证类别申请指南:
http://down.mofa.go.kr/cn-shanghai-zh/brd/m_493/down.do?brd_id=14561&seq=750618&data_tp=A&file_seq=1
访问学者一般选择其中“学术研究机构特定研究者留学(D-2-5)签证
建议提交材料:
一、签证申请表
二、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一张护照规格照片
四、简历
五、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由韩国法务省签批的返签号码
七、邀请函
八、基金委奖学金证明
九、最终学历证明材料(硕士学位以上者)
十、肺结核健康诊断书(参照领馆网站指定医院)
注:自2019.7.15起, 因私护照持有者的签证申请及交付业务由大韩民国签证中心受理(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99号尚嘉中心31层),仅该签证中心开具的服务费收据可以报销,请勿通过其他中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