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 学生
领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
签证可在签证中心柜台办理或邮寄办理,具体要求见签证中心网页:
http://www.vfsglobal.cn/Belgium/China/Chinese/study.html
一、本人有效护照及1份护照完整护照复印件(护照所有的非空白页均需复印,护照有效期至少预留1年,留有至少两页空白页)。
二、3份由申请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的申请表格(表格第37页和最后一页均需签字)。表格需用荷兰语、法语、德国或英语填写。
三、3张6个月内的护照规格照片,需贴在签证表上。
四、1份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领馆指定的医院盖章的体检表格(需用领馆体检专用表格):
六、无犯罪记录公证书。此证明需由上海外办或各省外办认证。此证明自其颁发之日起,只有6个月的有效期。如果申请人在最近5年内曾在外国居留过,那么还需提供该国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入学通知书。一份由比利时政府筹办、认可、或赞助的比利时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通知书。
八、基金委出具的奖学金的证明。
九、管理费缴费凭证(长期居留签证适用)
十、北京大使馆文化处出具的APS审核证书。
见https://www.aps.org.cn/zh/internationale-kooperationen/bel
注意:所有材料均需一份原件及2份复印件,原件将退还。
根据申请人的情况,领馆在审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以外的材料。申请人按照材料清单的要求提交申请,并不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请自行核对签证中心最新学生签证要求清单:
http://www.vfsglobal.cn/Belgium/China/Chinese/pdf/study-belgium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