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 学生
超过6个月奥地利留学
户口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的中国公民可向奥地利驻上海总领馆递交申请,由总领事馆将居留申请转交奥地利内政部门。居住在中国其他地区的申请者请前往奥地利驻华大使馆递交申请。
签证申请必须本人到使馆申请,不接受邮寄方式的申请。
首次递交奥地利居留许可原则上需在国外提交,申请者也必须于国外等候签证结果。
根据居留的目的,奥地利国内机构将给予申请者相应的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奥地利内政部门领取。
根据奥地利外事警察法,申请人得到奥地利内政部门居留申请批准的结果后,于奥地利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D类签证,持此签证入境。
建议尽可能在预期开学前12周递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需一式两份提交递交(原件以及复印件:无需装订)
1、奥地利公立大学,高等学校或正规私立大学的入学通知书
2、中国大学的入学通知书或者中国大学关于该学生现在该大学就读的证明(翻译件,需公证及外办,领事馆认证)并由APS(学历审核部)进行审核证明
3、毕业证书、成绩单(翻译件,需公证及外办,领馆认证)并由APS(学历审核部)进行审核证明
4、奥地利住宿证明,如:租房合同或转租合同(必须含有得到业主同意的内容),购房合同/预售合同,学生宿舍使用合同
5、可靠的生活来源证明(比如工资单,收入证明,工作合同,养老金、租金收入证明,或保险证明、足够金额的个人资产等)
6、资助证明。可直接用基金委资助证明。
7、经过本人签名的有效护照(附两份包含所有签证及出入境章页的复印件)
8、完整填写并由本人亲自签名的签证申请表。
9、两张彩色证件照按照ICAO标准
10、出生公证书(经翻译并双认证的公证书)
11、责任担保函(如果第4 第5项证明申请人自己不能提供有保证的证明的话)
12、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近三个月之内,经翻译并双认证的公证书)
备注:所有递交的公证书必须经过中国外交部(如果是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的公证书,可以由当地直辖市/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认证)外事认证,然后才能经过奥地利使领馆认证。
更多信息,请见下方链接
https://www.oead.at/index.php?id=78&L=1https://www.oead.at/index.php?id=78&L=1